首页  丨  本院概况  丨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外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9月下旬至20203月下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进行了巡察,8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1. 存在问题:对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力度不够。表现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中仍使用旧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2016201720183个年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范围。二是支委带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改完善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三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推进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党内关怀帮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存在问题: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和市检察院指出的问题没有结合本单位职责进行专题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期,部分干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同于普通的常规性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宣传方式单一,线下宣传社会覆盖面不够广泛。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破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期政治站位不高的情况,组织全体干警对中央及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精神再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院党组、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当前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抓好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制定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三是利用各类媒体,线上线下,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声势。如对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涉恶案件及时在线上线下宣传。

3. 存在问题:检察院网站“僵尸化”。院网站上“检察院简介”及“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发展情况”均为201510月的内容,未及时更新;“阳光检务”中“案件查询”“信息公开”栏中“法律文书”无法打开;“举报指南”、“通知通告”、“法律文书”等栏目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政治部更新院门户网站检察院简介、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发展内容。二是组织院网管技术人员对无法打开的栏目进行修复,对无内容的栏目按照要求充实内容。三是由于院门户网站栏目是最高检正义设计的版面,与正义网联系沟通,根据院司法体制改革后院工作及业务情况,重新调整院门户网站栏目及链接。四是建立院网站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的管理制度。

4. 存在问题:党组抓绩效考核力度不够。政法平安宣传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维稳责任落实情况出现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工作的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对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三是在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等各项业务中,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维稳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存在问题:违规报销干警在职学习培训费用。2014731日之后,存在违规报销4名干警参加在职学历培训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组发201418号规定”,4名干警报销参加在职学历培训相关费用一律由其本人承担。目前,其报销费用共计人民币12.22万元已全部上交到院里。

2.存在问题:(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长、抓常的意识不够到位:在没有加班审批表、没有公务接待函等相关文件材料的情况下,在2016年春节、国庆期间和20173月的周末期间存在公务用餐的情况;(2)工程项目报账手续不规范:大河乡检察室装修支出8万元、院体能训练中心工程支出100万元、厕所改造工程支出16.0582万元、文化长廊工程支出4.989449万元等,只有转账记录,无中标通知、审批工程造价、工程决算清单、监理单位签批、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工程建设将严格按照招投标、工程审批、预决算、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进行。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叠彩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出纳职责》、《会计职责》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3.存在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2016123.464万元、20178.74万元、201834.5298万元的政府采购物品未按规定附政府采购审批单;固定资产没有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验收纳入固定资产账目:2016年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额40.002万元,2017年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额2.153万元,2018年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额0.141万元;采购支出无明细:2016年和201713月因办案分别购买4.69万元和3.67万元食品以批次转账付款,均无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等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将未按规定要求计入固定资账的资产补入账。二是按照财经纪律、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叠彩区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

(三)落实组织路线、组织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表现在党内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经常,谈工作多,谈思想少。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内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结合院实际,制定《叠彩区检察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98978;邮编:541001桂林市叠彩区芦笛路70号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电子邮件dcqjcybgs@163.com

 

 

                                中共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1116

 

 
本院简介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荣誉室
预决算公开
   

版权所有: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芦笛路70号    邮编:541001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