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在桂林市叠彩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阳熙玮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叠彩区检察院9个集体(部门)、26人次获县(区)级以上表彰,其中7个集体(部门)、10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叠彩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守护世界最美漓江。办理漓江流域刑事案件7件11人,公益诉讼案件18件。在追究非法挖砂被告人王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支付29万元生态修复费。对清风沟污水治理和沿岸乱搭乱建等环境治理问题先后发出18份诉前检察建议,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协调、解决。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增殖放流、放生鱼苗5.5万余尾。
积极推进平安叠彩建设。批准逮捕298件408人,提起公诉318件466人。积极参与“源头净网”“依法治网”“断卡”专项行动,批捕39件53人,起诉21件36人。相关工作在叠彩区政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15人。办理了市委政法委督办的1件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案件。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案件批捕31人,起诉21人。办理的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等10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批影响比较大的案件,被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典型案例,同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二、立足监督职能深耕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监督立案3人、监督撤案5人;纠正漏捕漏诉35人,提出抗诉4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1件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书面监督纠正刑事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不当案件26件,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38件,发出口头检察监督意见38件均获采纳。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稳步提升。审查民事监督案件21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11件,终结审查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发出纠正违法、社会治理等检察建议共12件,均获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2条,经调查后立案62件。办理的清风沟治理系列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公益诉讼案件。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人,提起公诉2人。办理了广西某公司原总经理韦某某涉嫌贪污、受贿1200多万元等的重大案件。
三、坚持用心用情司法为民,努力让群众更有安全感幸福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子”,办理泄露个人信息犯罪2件2人;起诉交通肇事罪2人、危险驾驶罪12人。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大走访大宣讲195人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26场次。
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7人。依托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5人进行观护帮教活动6次。我院获评广西“青少年维权岗”。
依托办案增进和谐促进治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8.69%。刑事“案-件比”降至1.06,诉前羁押率下降至74.12%。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体,为12人发放救助金20万元。公开听证24件。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提高站位,突出政治引领。以忠诚检察履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院党支部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法治文章103篇。
坚持全面从严,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对118人次提醒谈话,组织填报《自查表》90人次,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3项。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个规定”填报20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0余人次参加活动。
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开展各类培训18期600余人次,院领导带头办案281件,2名干警获全区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业务能手等称号。
2022年工作打算
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为大局服务,保障叠彩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为民情怀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更严标准提高队伍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