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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桂林市叠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时间:2016-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叠彩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材料之十四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10在桂林市叠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川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叠彩区委和桂林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叠彩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五个叠彩”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叠彩”、“法治叠彩”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13521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14176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86295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81264人。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无错捕、错诉等情况。

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和办案结合起来,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031人,不起诉711人。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解决群众的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53/件。受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10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举报奖励规定。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4次,接待群众3563人。受理5件申请立案监督案件、9件民事监督案件,分别及时移送本院相关部门处理,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者和上访者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努力防止矛盾激化。发挥派驻大河检察室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受理群众诉求、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等工作。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法治化管理。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干警积极参与区里组织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共有74篇法治宣传文章被报刊、网络媒体采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农村、社区、机关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社区等联系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对监外执行对象的管理职责,防止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情况结合办案,开展帮扶解困,对符合条件的7名刑事被害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共决定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2人,其中,贪污案33人,受贿案12人,行贿案35人,徇私枉法案12人。紧紧围绕叠彩区经济社会建设,集中力量查办涉农惠农领域里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司法领域里发生的渎职犯罪,严格规范案件线索受理、立案、侦查等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围绕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抽调人员,配合、协助上级检察院办理大案要案和专案,在市检察院统一协调指挥下,调配力量,首次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取得了较好办案效果。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叠彩区重大项目建设、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与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与区纪委配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分别举办区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和换届后的村委干部培训班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院制作的廉政公益短片在叠彩区文化广场大型LED显示屏播放。开展多种形式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职务犯罪预防调查21件,职务犯罪分析21件,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0次,检察建议18件, 预防咨询 17次,行贿档案查询1088次,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拓展延伸。

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法律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制度,严格法律程序,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先后对30余件存在证据瑕疵的案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排除非法证据2件。二是认真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对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8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38起。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三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1人,已改判;积极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共提出量刑建议138件,法院采纳138件。四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狠抓问题查摆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我院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先后被桂林日报、桂林电视台专题报道,桂林市、自治区两级督导组对我院督导检查,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按照上级部署,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紧紧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将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积极创先争优,保持了队伍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有2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获得嘉奖。

以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抓好业务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加强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我院2名干警在桂林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竞赛中,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1名干警在自治区检察系统公诉业务竞赛中获二等奖。2名干警入选自治区检察系统人才库。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法各环节的监督,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在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干警自觉做到公正、严明、规范办案,廉洁执法。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政法委和区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逐一落实整改,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影响力。

在取得成绩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提高。二是少数检察干警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执法作风有待改进。三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要求更高,法治思维滞后、监督履职不充分、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四是工作中创新不够,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比较薄弱。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叠彩区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进平安叠彩、法治叠彩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法治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依法妥善处置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处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利用改革谋取私利实施犯罪等界限,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促进增强社会活力,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叠彩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依法处理好维权与维稳、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等关系,强化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担当,更好地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深化“平安叠彩”、“法治叠彩”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强化民生检察,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等涉及侵害民生民利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立足执法办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涉检信访工作改革各项措施,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积极参与叠彩区创新社会法治化管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三)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处行贿犯罪,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以信息化大数据为依托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在区委领导下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积极整合优化预防职能,推进专业预防,切实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诉讼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加强对证据合法性、权利保障和程序公正的监督,严格依法收集、审查、运用证据,重视人权司法保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长效机制,促进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转变执法作风。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行为。抓好专业化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加强专业人才、办案骨干和业务尖子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及时公开公布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信息,健全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联系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打造“阳光检察”,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区委和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推进我院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区“七大工程”建设,加快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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