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恭城县一26岁男子黄某某,在担任桂林某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员期间,违反公司规定,隐瞒自已无权收取客户款项的真相,收取购房客户缴纳的购房意向金、契税、购置车位费等共计人民币61万多元,在被解除销售人员职务后,仍隐瞒已离职真相,还骗取购房客户意向金近5万元。日前,叠彩区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8年8月18日,黄某某入职广西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贵桂林某知名房地产公司江湾住宅项目的策划与销售,并指派黄某某担任该项目售楼部销售员。在售楼过程中,黄某某逐渐熟悉了公司的售楼情况,了解到客户交来的契税、车位款、购房意向金,都是每个销售员自己帮业主收取,待次月业绩任务重新开始计算之时,再将客户的钱交给公司的财务出单,办理手续。对此,黄某某动起了发财的“歪经”,将客户交到自己手上的钱拿来自已挥霍,再拿下一个客户的钱交给财务那边,办理上一个客户的业务。在销售旺季,自己经手的金额多了以后,黄某某便不知收敛,大肆将客户的钱转入自己个人账户,妄图能以赌博的形式将骗取客户的钱赢回来。但正所谓“十赌九输”,很快,黄某某就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

从2019年4月起,黄某某共骗取21名购房客户共计人民币61. 5308万元。2019年10月26日,黄某某被公司辞退后,隐瞒被辞退真相,继续以收取购房客户缴纳的购房意向金、契税、购置车位费为由骗取不知情的3名购房客户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95万元,用于赌博、挥霍。
2019年11月14日,其中一名被害人蒙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2019年4月8日被黄某某以代缴契税为由诈骗2万余元人民币后失联卷款潜逃。同月16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某抓获。经讯问,黄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