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从快对“6.20”桂林市绕城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唐某某批准逮捕。
2019年6月20日凌晨1时许,桂林市绕城高速灵川往阳朔方向发生一起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绕城高速大队干警赶赴现场处置事故。在交警处置事故时,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醉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高速冲进处置现场,将正在协助民警处置事故的两名辅警撞倒,导致两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案移交叠彩公安分局办理,叠彩区检察院获悉情况后,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25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世志带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了解事故经过和案件办理情况,就案件定性、规范取证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案件证据。
27日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该院审查逮捕后,该院办案人员连夜加班,通过对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审查,认为唐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8日对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