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男,现年35岁)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窜至桂林市各城区各个街道小巷张贴印有私刻印章、代办假证字样的小广告,通过与有办证需求的人联系,谈好交易价格后,其再找他人代办各种假的证件、印章,从中赚取差价共获利四万余元。在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时期,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又至叠彩区张贴小广告,巡逻民警根据小广告上的内容顺藤摸瓜,于2020年7月21日在临桂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并从其身上查获200余张私刻印章、代办假证的宣传小广告,从其工作室及小汽车里查获19000余张宣传小广告、5个伪造的公司印章、3张伪造的公民身份证以及伪造的离婚证、驾驶证、行驶证各1本。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和身份证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