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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毒卖毒环环扣 一买一卖倒三回
时间:2020-07-30  作者:邓期樑 唐梅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黄某、梁某、唐某军、李某战、罗某满等5名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审查查明:20206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李某战、罗满为贩卖毒品将汽车抵押筹集毒资19000元用于购买毒品。620日,罗某满在中国农业银行取款人民币18000元并交给李某战,尔后二人乘车从湖南新宁县至桂林市灵川某安置小区与事先电话联系好进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唐军碰面,李某战将15000元毒资(不含此前微信转账的1000元)交给唐某军用于购买冰毒50克。唐某军拿到钱后乘车至桂林市群众路口找犯罪嫌疑人梁某购买冰毒,并交给梁某13500元购买50克冰毒。犯罪嫌疑人梁某拿到钱后乘车至桂林市环城西二路向犯罪嫌疑黄某购买冰毒50克。随后梁某将冰毒带回其住处并将50克冰毒交给唐某军。交易完成后,公安机关将唐某军、梁某抓获,当场从唐某军身上查获冰毒49.29克,从梁某身上查获冰毒0.83克,随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满、黄某,从黄某住处缴获梁某购买毒品的毒资12000元及冰毒3.76克,并于202072日在湖南省新宁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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