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叠彩区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桂林市某医院原副院长蒋某某提起公诉。
2015年春节至2019年5月,蒋某某利用担任桂林市某医院院长助理、副院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桂林市某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某某等7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00余万元,为其公司在医用耗材、设备销售、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业务承接、病房装修工程的进度款拨付及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关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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